一、 各組競賽員應依大會賽程表規定時間準時到場,並於該組競賽全部結束後方可離開。
二、 各組競賽員競賽報到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相片之健保卡等身份證件供大會查核,國中、小學生無前項證件者可帶戶口名簿影本、學生證等備查,未帶身分證明文件得簽立切結書以備後續查驗。
三、 競賽員進入競賽場地後,應肅靜入場就座,並聽侯工作人員指揮參加競賽。
四、 各組競賽員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碼錶、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違者取消競賽員資格。攜帶計時器(以一般的手錶為主)等進場,需不具聲響功能者,於比賽期間內,計時器若發出任何聲響影響比賽進行者,取消該競賽員資格。
五、 試卷不得書寫姓名、校名或代表之單位名稱,彌封處不得撕開,撕開者以棄權論。
六、 題紙、試卷均不得攜帶出場。
七、 演說、朗讀項目一般注意事項:
1. 請於報到時間內依上述要點「二」之規定攜帶相關證件至競賽場地辦理報到手續並依實入座;開始比賽後,不再受理報到。
2. 各組第一號抽題前十分鐘(演說為比賽前40分鐘、朗讀為比賽前18分鐘)舉行競賽規則說明。
3. 抽題後,必須到預備席就座,不得離開競賽場地並不得與他人交談。
4. 預備上台者請注意聞呼號,並立即行動,不得出聲。
5. 上台演說(朗讀)請勿穿著鄉鎮市制服或校服,且不得報單位名稱、姓名,只報序號與題目號(篇目號)。
八、 各項競賽特別注意事項:
(一) 演說項目:
1. 抽題後必須進入預備席就坐,靜候呼號,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但不得與他人交談
2. 抽題後準備時間三十分鐘(中學教師和小學教師等二組配合演說時間,準備時間三十二分鐘)。
3. .聞呼號應即登臺演講,開口講話開始計時,叫號3次不出場,即以棄權論。
4. 演說題目與所抽題目不符者,視同表演,不予計分。
5. 演說時間:
(1). 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每人限四至五分鐘。
6. 演說時間由碼表控制,下限的時間到,按一次鈴聲(短音),上限時間到按二次鈴聲(長音),超過上限55秒按鈴聲3 次,強迫下臺,違者取消競賽員資格。
7. 若有競賽員棄權,下一位競賽員仍保有原凖備時間。
8. 演說時間不足或超過,每半分鐘由監場人員負責扣均一標準分數一分,不足半分鐘者,以半分鐘計算。
(二) 朗讀項目:
1. 各競賽員於朗讀前八分鐘抽題,領到試卷後應即進入預備席就位,靜候呼號,除字典辭典外不得參閱其他書籍,亦不得與他人交談。
2. 聞呼號後(開始計時)應即登台朗讀,叫號3次不出場,即以棄權論。
3. 競賽員可在題卷上加註記號。
4. 競賽時間各組每人均為四分鐘,時間一到即按一次鈴聲,應立即下臺。
(三) 作文項目:
1. 競賽時間各組均以九十分鐘為限(如超過五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逾時不繳卷者,不予計分。
2. 試卷不得書寫姓名、校名或代表單位之名稱,亦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亦不得以詩歌韻文寫作,題紙試卷均不得攜出場。
3. 競賽時所需軟墊由競賽員自備。
出場序:
19
國中組
國語朗讀
陳武官
19國中組閩語演說梁家瑜
時間(報到時間、比賽時間)、地點
閩南語演說:07:50 08:30~10:40 三年十班
國語朗讀:07:50 08:20-10:40 六年七班
作文:08:40 09:00~10:30 圖書館三樓